伟德bv官网员工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6年3月修订)

2016/09/01 14:51    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在我司员工中树立行为导向和自我激励机制,实现对员工综合素质的量化评价,促进员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伟德bv官网员工综合测评办法(2013年4月修订)》,结合我司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我司入学满一学期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员工(不含外国职工),每学期均须进行一次综合测评。每学年第一学期(含寒假)的综合测评在3月份进行,每学年第二学期(含暑假)的综合测评在9月份进行。

第三条 每学期的综合测评仅限于量化评价员工在当学期(含寒假或暑假)的情况,各类证明材料的颁发时间应在当学期(含寒假或暑假)内。

第四条 综合测评的等级分为四级:(1)优秀;(2)良好;(3)合格;(4)不合格。其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30%。

第五条 综合测评包括学业成绩、操行表现、社会活动、荣誉奖励、创新实践等五个方面内容,总分为100分。其中,学业成绩占70%、操行表现占10%、社会活动占7%、荣誉奖励占9%、创新实践占4%。

第六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伟德bv官网所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相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学业成绩的测评

第七条 学业成绩=当学期的加权平均分×70%,上限为70分。

第八条 当学期的加权平均分以教务系统指定日期导出数据为准,采用首次参加各门课程的正考成绩。

第九条 补考、重修、第二专业成绩不纳入学业成绩的测评范围。

第三章操行表现的测评

第十条 操行表现=基础分-扣除分,上限为10分。

第十一条 基础分由班级自行民主评议,主要依据政治表现情况、遵规守纪情况、参加集体活动情况、日常品德表现情况、学习进取情况等五个方面。操行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对应的操行表现基础分分别是10、9、8、6、5分。

第十二条 民主评议操行等级为“优秀”的比例应严格控制在班级人数的30%;其余同学如无违纪情况可评定为“良好”;存在违纪情况则视严重程度评定为“中等”、“及格”、“不及格”;如存在考试舞弊、违法犯罪等重大违纪行为,一律评定为“不及格”。

第十三条 如因违规违纪等原因被学校给予警告处分,即在基础分上扣除1分;严重警告处分,则扣除2分;记过处分,则扣除3分;留校察看处分,则扣除4分。

第十四条 课堂考勤每缺勤一次,即在基础分上扣除0.1分;活动考勤每缺勤两次,则扣除0.1分。

第四章社会活动的测评

第十五条 社会活动=担任工作职务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获得技能证书情况,上限为7分。其中,担任工作职务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两者之和上限为5分,获得技能证书情况上限为2分。

第十六条 担任工作职务包含学校、学院、班级和其他情况,具体职务如下。

1、学校员工组织、社团、团体

校员工会

主席

3.5

副主席

3.0

部长

2.5

副部长

2.0

干事长

1.0

干事

0.7

员工文明互促会

会长

3.5

副会长

3.0

部长

2.5

副部长

2.0

干事

0.7

员工宿舍自治委员会

会长

3.5

副会长

3.0

部长

2.5

副部长

2.0

干事长

1.0

干事

0.7

校史宣讲社

社长

3.5

副社长

3.0

部长

2.5

副部长

2.0

干事

0.7

讲解员

0.7

社团联合总会

会长

3.5

副会长、常务理事

3.0

部长

2.5

副部长

2.0

协会会长

2.0

校电视台

台长

3.0

副台长

2.5

总监、部长

2.0

副部长

1.5

校广播电台

台长

3.0

副台长

2.5

总监、部长

2.0

副部长

1.5

团学新媒体中心

主任

3.0

副主任

2.5

部长

2.0

副部长

1.5

雨无声网站

站长

3.0

副站长

2.5

部长

2.0

副部长

1.5

校易班工作站

站长

3.0

副站长

2.5

部长

2.0

副部长

1.5

2、学院员工组织、社团、团体

院团委员工会

团委副书记、主席

3.5

副主席

3.0

部长

2.5

副部长

2.0

干事

1.0

院员工党建工作委员会

秘书长

3.5

副秘书长

3.0

部长

2.5

副部长

1.5

干事

0.7

奋进社

社长

3.0

部长

2.5

副部长

1.5

大组长

1.0

干事

0.7

铭恩志愿服务队

队长

3.0

副队长

2.5

部长

1.5

副部长

1.0

干事

0.7

《新传媒》

主编

3.0

副主编、责任编辑

2.5

部长

1.5

副部长

1.0

编辑、记者

0.7

院辩论队

队长

0.5

成员

0.3

院舞蹈队

队长

0.5

成员

0.3

院礼仪队

队长

0.5

成员

0.3

3、团支部、班级

团支部

团支书

2.0

委员

1.0

班级

班长

2.0

委员

1.0

4、其他

党支部

员工(副)书记

1.7

委员

1.2

教学信息员

优秀教学信息员

0.3

教学信息员

0.2

新生班级

班主任助理

1.5

公司分党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班长

0.4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副班长

0.4

预备党员培训班班长

0.4

预备党员培训班副班长

0.4

员工宿舍

楼栋长

0.5

楼层长

0.3

宿舍长

0.1

空谷网站

站长

2.0

副站长

1.5

部长

1.0

副部长

0.7

第十七条 担任同一组织(或类型)的多项工作职务按最高职务认定,计算一次加分,其余任职不再计算。

第十八条 各员工组织、社团、团体可组织民主评议,对本组织成员(或对接人员)进行考核,以确定是否享受担任工作职务的分数奖励。

第十九条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分数奖励仅限于参加经学校、学院、学校社团审批的社会实践活动,每次0.2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

第二十条 获得技能证书的分数奖励仅限于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并且首次通过的当学期方可获得,仅计算1次。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四级

1.0

六级

1.5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一级

0.5

二级

1.0

三级

1.5

四级

2.0

第五章荣誉奖励的测评

第二十一条 荣誉奖励=获得各项荣誉情况+参加各级竞赛情况,上限为9分。其中,获得各项荣誉情况上限为5分,参加各级竞赛情况上限为4分。

第二十二条 申请荣誉奖励的分数奖励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奖状或证明。

第二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优(助困)类奖学金,国防生奖项和第一专业以外的学科优秀个人不享受加分奖励。

第二十四条 获得各项荣誉包含国家、自治区、学校、学院和其他情况,具体项目如下。

1、国家、自治区、学校、学院各项荣誉

级别

备注

国家

自治区

集团

公司

三好员工

4.0

2.0

1.5

-

优秀员工干部

4.0

2.0

1.5

-

优秀团干

3.0

1.5

1.0

-

优秀党员

3.0

1.5

1.0

-

优秀团员

2.0

1.0

0.7

-

十大团员标兵

-

-

2.0

1.5

学习标兵

-

-

2.0

-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1.5

1.0

0.5

预备党员培训班优秀学员

-

-

0.4

-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优秀学员

-

-

0.4

-

集团、学院各员工组织、社团、团体先进(优秀)工作者/先进(优秀)个人/优秀干部/优秀干事/积极分子/优秀记者等

-

-

0.5

0.5

集团、学院各员工组织、社团、团体颁发

优秀员工会干部/员工会先进工作者

-

-

1.0

-

校团委颁发

军训先进个人

-

-

0.5

-

校内外优秀志愿者

0.5

0.5

0.5

0.5

普通志愿者不计算

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

0.5

0.3

0.2

0.1

文明宿舍/卫生宿舍/优良学风宿舍

-

-

0.3

-

2、其他各项荣誉

获奖人数占可参评人数比例

级别

备注

国家

自治区

集团

公司

低于5%

4.0

2.0

1.5

1.0

未在上表内的各项荣誉均按此表计算加分奖励

5%-15%

3.0

1.5

1.0

0.5

15%-30%

2.0

1.0

0.7

0.3

30%-50%

1.0

0.7

0.5

0.1

第二十五条 同一类荣誉同时获得多级别时,按最高级别认定,计算一次加分;不同类荣誉获得的加分奖励可以累计,不限项数。

第二十六条集团、学院各员工组织、社团、团体先进(优秀)工作者/先进(优秀)个人/优秀干部/优秀干事/积极分子/优秀记者等各项荣誉的获奖人数必须低于可参评人数的50%,方可享受加分奖励。

第二十七条 参加各级竞赛包含学科、体育、艺术类竞赛以及学院开放式读书教学活动各比赛、评比。学科类竞赛仅指教育部认定重点资助的学科竞赛或学校立项资助的学科竞赛,例如:“挑战杯”全国大员工创业设计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员工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员工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全国大员工广告艺术大赛、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广西高校计算机应用大赛、全国大员工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中国大员工广告艺术节学院奖、各类外语竞赛等。体育、艺术类竞赛仅指由国家部委、国家部委所属部门或自治区、行业学(协)会、学校、学院主办的比赛。

奖项

级别

备注

国家

省部或自治区

集团

公司

一等奖(第1名)

3.0

1.5

1.0

0.5

等级与名次非对应关系,应以所获得的奖状、证书或证明为准,采用等级或名次的标准进行计算

二等奖(第2-3名)

2.5

1.3

0.7

0.4

三等奖(第4-6名)

2.0

1.0

0.5

0.3

优秀奖、入围奖(第7-9名)

1.5

0.7

0.3

0.2

单项奖(含读书报告复活奖)

1.7

0.8

0.4

0.2

第二十八条 同一竞赛同时获得多级别奖励的,按最高级别认定,计算一次加分。开放式读书教学活动悦读奖评选的新闻作品类、视频制作类、广告设计类、播音主持类属于不同竞赛。不同竞赛获得的加分奖励可以累计,不限项数。

第二十九条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体育、艺术类竞赛,如未得到第二十七条所示的分数奖励,可获得参与奖励0.1分。

第三十条 团体奖、集体奖的所有参赛队员均可按照上述标准加分,非参赛队员的辅助人员不享受加分奖励。

第六章创新实践的测评

第三十一条 创新实践=参加科技创新实践情况+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情况+发表新闻作品情况,上限为4分。

第三十二条参加科技创新实践情况包含参加国家、自治区、学校、学院科研创新项目。

负责人

排名第二

排名第三

排名第四

排名第五

国家

4.0

3.5

3.0

2.0

1.0

自治区

3.0

2.5

2.0

1.0

0.5

集团

2.0

1.5

1.0

0.5

0.5

公司

1.0

0.5

0.5

0.5

0.5

第三十三条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级别时,按最高级别认定,计算一次加分;不同项目获得的加分奖励可以累计,不限项数。

第三十四条 享受在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分数奖励仅限以伟德bv官网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分为国内核心期刊和国内普通期刊两种情况。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第五作者

国内核心期刊

4.0

3.5

3.0

2.0

1.0

国内普通期刊

2.0

1.5

1.0

0.5

0.5

第三十五条不同论文获得的加分奖励可以累计,不限项数。

第三十六条 发表新闻作品包含登载在国家级、省/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区级媒体和校新闻中心、《新传媒》等情况,可以是新闻报道、广播电视、播音主持等原创作品。其中,广播电视和播音主持作品必须为成品,而非文本稿件。

第三十七条 申请发表新闻作品的分数奖励必须提供作品的原件、复印件或者作品发表证明(注明作品名称、发表时间、作者信息等,并加盖公章)。

第三十八条 多人合作作品按照作品登载媒体的级别加分,所有参与者均分相应的分数奖励。

第三十九条 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期间所发表的新闻作品不享受加分奖励;除此之外的假期实习期间所发表的新闻作品可享受加分奖励;毕业班级员工申请发表新闻作品的分数奖励时,需提供证明证实所发表的作品不属于教学实习或毕业实习,否则不进行分数奖励。

备注

国家级媒体

1.5

登载的媒体具有统一刊号、新闻信息营运许可等认证;《东盟快报》按照地市级媒体加分奖励

省/自治区级媒体

1.0

地市级媒体

0.7

县区级媒体

0.5

校新闻中心

0.2

登载在校园网站(雨无声、空谷、社团人之家等)不计算在内

《新传媒》

0.1

新传媒成员发表的新闻作品不计算在内

 

伟德bv官网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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